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籍注册工作的联合通知
联合通知(2020)第 25 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7-20 浏览次数:14305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8]17号)中对于全日制本科生学籍注册的规定,以及《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籍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注册是学生取得学习资格必须履行的手续,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
2.学生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学院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暂缓注册;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3.休学学生经批准复学后,应于开学一周到教务部办理复学手续,持教务部发给的《复学通知单》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4.已经办理过贷款的学生可以注册学籍。准备办理贷款的学生暂缓注册学籍,待办理的贷款审核通过之后,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贷款证明,办理学籍注册。
5.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有关费用者,可在学校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暂缓注册申请,经学院或学工处批准后,可暂缓注册。待办理完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缴清相关费用后,由学院为其正式办理注册手续。
6.未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暂缓注册的学生,在暂缓注册申请被批准后可以先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待注册后承认所取得学分;其他没有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不能取得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
二、时间安排
1.9月8日之前,学生应缴纳完毕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往年所有欠费),学生可选择自主缴费(9月7日之前完成,方式见后),或将足额学费存入银行卡等待财务处9月8日进行统一扣费。9月10日之前财务处将欠费名单反馈给各学院。
①欠费查询:学生可登录财务综合查询平台查询本人欠费情况(网址:(http://cwzcb.cumt.edu.cn/dlpt/Login.aspx));
②自主缴费:学生可通过中行手机APP、中行网银、自助缴费一体机(目前在中行南湖支行、行政办公楼西门内、学生事务中心均有放置)、中国矿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E缴费,入口见财务处bwin必赢“业务系统”)等多种途径自主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财务处网站说明(http://cwb.cumt.edu.cn/ac/cd/c14812a568525/page.htm);
③将足额费用存入指定缴纳学费专用中国银行卡等待统一扣费。
2.9月10日之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已经办理完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学院及财务处。
3.9月10日-9月14日各学院综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办理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财务处反馈的欠费名单,依学校有关规定确定不予注册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三天。
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为学生注册学籍,完成标注后,上报注册结果,填写附件《**学院学籍注册信息表》,并要求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教务部学籍服务中心。上报时间2020年9月18日下午五点前。
“暂缓注册”学生的暂缓注册申请材料,学院审批留存,并明确暂缓期限。教务管理系统上“学生报到注册”状态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修改。
已经注册学籍的,由经办人员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并对购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办理暂缓注册的待正式注册后进行注册和充磁。未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待公示期满后将清空学期选课记录,取消学生本学期的学习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将通知精神、工作进度及时准确的通知到全体本科生,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学籍注册工作。
2.学生学院应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时更新。注册情况汇总名单,需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后上报,由教务部、财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备案。
3.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周老师83590121
财务处收费管理办公室:张老师83590233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83590187
教 务 部
财 务 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