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教材编写审核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一、申请审核

由教材第一主编提出申请、经第一主编所在学院或相关单位同意后,向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A113)报送如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1.审定申请(盖学院或相关单位公章),含教材学术性审核专家建议名单5-7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职称、学科领域、社会兼职、联系方式等)、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

2.教材样书;

3.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课程教材落实方案;

4.教材编写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公示的相关材料(学校立项教材应在申报立项时完成该项工作、其他教材应在教材编写工作启动前完成该项工作)。

二、审核程序

申请材料经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按《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矿大〔202065号)相关规定执行审核程序,完成《中国矿业大学教材编写审核意见表》(见附件)。

三、正式出版

审核程序完成后,教材方可出版。教材出版后,应及时将教材样书(1本或1套)报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83590120

 

编辑:蒋冬梅